⑹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⑺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⑻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⑼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起重器械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检查各部位技术状况是否完好,重点检查操作装置、液压装置和钢丝绳。
1、严禁用起重机进行歪拉斜吊;严禁超负荷起吊;1作业结束,绳索、吊具等用具要收拾并放置规定地点,要加强检查,及时更换应报废的用具。
2、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限位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并办理签证手续。钢丝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司索(挂钩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司索(挂钩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有捆绑,吊挂知识,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素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最大允许负荷和保养使用安全技术常识。
4、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介绍如下:(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主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驾驶位置。 运行货物必须听警铃,货物 不能从人头顶上过。 坚持“十不吊”原 则。 1 止边作业边修理保养。 1遵守机 械吊机设备“十不准”规定。
.塔式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和局部下沉现象,6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雾天、视线不清时停止作业。1司机与信号工密切配合按信号工的指挥进行工作。
请在主题配置设置声明
本文链接:http://www.tsqizhiqz.com/post/11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