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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淘汰的起重设备有哪些-国家淘汰的起重设备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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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份国家下发三吨以下桥式起重机不要求安检了吗

1、法律分析:3吨以下不属于特种设备,所以不需要此证。2014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目录。目录里取消了轻小型起重设备,如果没有相应的项目,包含3吨含3吨的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2、吨以下行车操作人员不需要操作证。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

3、该重量以下的电动葫芦不属于特种设备。电动葫芦是一种起重设备部件,不属于特种设备。只有当电动葫芦用于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且起重量大于等于3吨时,才属于特种设备。

4、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出的新规定,电动葫芦不用了。起重机0.5T以下的可以不用办。

5、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中第五条规定: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第三批淘汰机电设备目录

根据质检总局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属于特种设备的升降机包括:曲线施工升降机、锅炉炉膛检修平台、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电站提滑模装置、升船机、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升降作业平台及高空作业车。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可知,机电设备类专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电梯工程技术6个专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一批)(2013年9月6日发布)新建、改建、扩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律禁止使用下列设备及工艺,现有生产地下矿山在用的下列设备及工艺,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强制淘汰。

哪些特种设备是必须强制报废的?

1、特种设备报废的情况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2、特种设备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必须予以报废否则易发生事故。关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年限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有的由制造单位规定有的由设计单位规有的由设备管理部门规定。

3、电梯有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的。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必须强制报废。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有特别的规定。

国家煤炭局明令淘汰产品绞车有那些

无所谓淘汰 绞车几十年到如今还是这东西 就是国家有的要求要强制更换 老式的绞车 以及电控(都换变频)要更新 但是现在很多个煤矿还在买 所谓淘汰的设备,还有市场,这个根据地区规模而定。

通过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和国家煤炭工业局组织的专家鉴定。并获得国家专利。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的条目,根据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矿井提升设备是联系地面和井下的“咽喉”,其任务是沿井筒提升煤炭和矸石,升降人员、物料和设备,它是矿井生产系统中重要的机电设备之一。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鼓励使用新型低氮燃烧器及智能安全控制系统等产品。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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