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产品、部件或者试制起重机械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起重机械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制定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交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和检验。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检验周期为一年一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中第五条规定: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及检验1选型企业在选购起重机械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使用范围、工作频繁程度、利用率、额定起重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适合本单位使用要求工作级别的起重机。根据拟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市场调研。
(1)机具吊机是否正常运转,有无隐患,开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规则,不准带病、酒后开机。检查吊具是否正常,能否在保险系数范围作业。做到安全无隐患,确保正常施工。(3)吊装时,参加起重工作的技术领导应熟悉吊装方案。
(2)钢丝绳缠绕在鼓轮上的圈数一般为3~5圈,缠绕方法是拉稍绳头在上,牵引绳头在下,顺序缠绕不准压绳。(3)绞磨转动时,拉稍绳应随之绷紧,即边牵引起绷紧。拉稍力较小时可用人力,较大时可借助其它物体。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吊装前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具体办法,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10月13日制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执行。
民法的“过错原则“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谓“过错”,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律禁止的民事违法行为,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考试科目共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需要的。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等),需要年检的,依据是TSG 21-2016 第11条和TSG ZF001-2006。
安全阀1年检定一次,强制检定。A类压力表半年检定一次,强制检定。B类和C类压力表一般是一个检修周期检定一次。
安全阀一般一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一般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和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TSG 21—2016)1(5),简单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仍需定期检验。压力表检定请按照相关计量规范规定的要求执行,安全阀应依照《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要求进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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