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孩子无***常落户,鉴定结果显示非父亲亲生】福建泉州市洛江区一位陈姓女士独自照顾孙女5年多,但孙女因特殊身世无法办理户口,无***常上学。经过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孙女非陈女士的儿子亲生。陈女士的儿子因此向孙女的母亲阿芳提***讼,要求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最终***判决阿芳支付抚养费、医疗费、亲子鉴定费和陈大姐的精神损失费85000元。
我是17岁跟他在一起的,差不多是18岁怀孕,19岁生下来。我也不知道小孩不是亲生的。
对于男方的索赔,阿芳称无力承担,找小花的亲生父亲也不太现实。
阿芳表示自己当初不知道孩子不是陈女士的儿子亲生,但拒绝和陈女士的儿子结婚。最终阿芳表示将带着孙女回她的户口所在地落户上学,并向陈女士支付1000元代为照看孙女。律师表示,想要收养孙女的陈女士需要符合相应法律条件。调解员呼吁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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